组建乡镇消防队有章可循

2020-8-25 14:01:07      浏览: 210

消防救援管理,除了配置专职工具之外,重点在于消防队伍的组建与管理。随着我国城镇化建设的发展,消防救援也需要下沉,这就提出了对于乡镇一级消防队的建设要求。国标GB/T35547-2017 乡镇消防队,就是关于此方面的制度规范。

乡镇消防队在乡镇农村承担火灾扑救、应急救援和其他消防安全工作,是覆盖城乡的灭火救援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为了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,充分体现乡镇农村的实际情况和阶段性特点,分类指导各地推进乡镇消防队建设管理,特制定此标准。

标准规定了乡镇消防队的总则、选址、建队要求、项目构成、房屋建筑、建设用地、装备配备、人员配备、执勤管理等。标准可用于地方政府建立的乡镇专职消防队、志愿消防队,村民委员会、居民委员会建立的志愿消防队参照标准。

乡镇消防队在选择的时候需要考虑车辆便利出行,位置应适中,不应太靠近人员密集场所,或有其他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。

不同人口规模及地位的乡镇,可建立一级或二级乡镇专职消防队。一级消防队,是对于全国重点乡镇(建成区面积2千平方公里,人口超过1万)或者是面积及人口翻倍的全国其他乡镇。二级消防队,是对于人口和面积更小一些的省级重点乡镇、中心镇。

乡镇消防队的装备,包括灭火救援装备、通信装备、训练装备和通用装备等。包括水罐消防车、其他灭火消防车或专勤消防车、消防摩托车。水罐消防车随车配置器材也有标准,包括种类型号及数量都有要求。

而在人员方面,一级乡镇消防队要求需有15人以上,二级10人以上,志愿消防队8人以上。并对其主要职务的任职岗位职责有着明确的规定。

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如火如荼,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进入城镇,消防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也在城镇出现,所以,乡镇消防管理日益重要。